首页 > 税收之窗

三部门: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记者15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为了持续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各地将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各地将充分考虑本地公路网结构及运行特点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差异化收费方式,创新服务模式,科学精准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

方案指出,进一步优化完善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模式,实施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继续深化分车型(类)差异化优惠政策,对不同车型(类)普通货车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罐式车辆等专用运输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提高专业运输效率;重点针对交通量波峰波谷明显、承担较多通勤功能的高速公路路段,在不同时段执行差异化的收费标准;重点针对邻近港口和大型工矿企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量差异较大的相邻平行路段、城市周边高速公路项目等特定区间、特定出入口实施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重点针对资源省份货物单向运输特征明显的高速公路,可对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实施差异化收费;进一步完善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支付优惠模式,加大ETC电子支付优惠力度。

方案强调,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选择部分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开展通行费定价方式改革试点,将现行政府定价调整为指导价,以现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为上限,赋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一定的定价自主权。



阅读次数:7983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