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公布。根据计划,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拟于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而备受关注的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房地产税法等被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将视情况在今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个税改革方案难产
“全国人大明确表示,修改个税法被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意味着改革方案出台时机未到,今年基本不可能颁布实施,但相关工作在持续推进”,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教授肖君拥表示。
实际上,作为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税收之一,个税改革的每一步都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肖捷透露,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而对于其他方面的收入项目、所得项目,比如财产转让等,则考虑继续实行分类征收。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在备受关注的财税改革领域,并未见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身影。不少业内专家直言,这意味着个税改革方案在上半年出台可能性不大,不过相关改革进展会继续推动。
“就目前情况看,我对个税方案上半年出台不抱乐观态度”,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由于这项改革牵扯面大,在部分细节尚未设计周全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态度较为保守、审慎,虽然与社会各界的热烈期待有所反差,但确实是较为稳妥的做法。
多部门连续数年力推的个税改革,为何在今年突然变得“低调”?有分析指出,这是因为涉及改革核心的多项工作推进较为缓慢。以个税抵扣项为例,尽管二孩抚养费用、房贷利息被普遍认为是有可能列入抵扣项的支出,但目前关于房贷利息抵扣的探索仅建立起了一个笼统框架,配套并不成熟,实施细则能否区别刚需房与投资性住房也尚未可知。
房地产税时机未到
同样被列入今年立法预备项目的还有房地产税法的相关规划。2015年,房地产税法就曾被正式列入当年的立法计划,但时至今年,却又被重新列入了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具体研究与论证的难度之大可见一斑。
据了解,目前我国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是房产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而房地产税相较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仅是房屋价值,还将包括房屋下的土地价值,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总体来说,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种都属于房地产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在杨志勇看来,房地产税落地的最大阻碍是较高的税负压力,“仅是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五项税种,在我国税收总额中的占比就达到了12%左右,再加上房地产相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而言将是不小的负担,如何实现普遍收税、规避拖欠缴税,将极大考验税务机关的执行力”。
电商法等审议提速
在两项重头戏之外,此次立法计划还明确了许多细分领域的重点法案审议时间表。例如今年4月将继续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核安全法草案等,6月继续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国家情报法草案等,而在去年12月初次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将于今年8月迎来二审。
据了解,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于2013年底正式启动。去年通过初审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包括总则、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等八大部分,拟对用户注册信息泄露、购物时快递丢失、购物后给差评遭骚扰等情境做出明确的处理规定,这被不少专家称为是全链条的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直言,在没有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之前,我国对网购纠纷的处理主要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但这些法律大多针对性不足,无法应对电子商务层出不穷的新问题,电子商务法草案是我国第一次在电子商务领域进行专门的立法,且惩罚力度前所未有,足以显现我国规范网络空间的决心”。
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电子商务法是新设的法律,因此还要处理好与其他法律之间的衔接关系。例如草案中规定,以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的不需要工商登记,这就需要事先与商事登记制度做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