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税要闻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五年 河北发生这些变化

李文英 本报记者 陈军

按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16年7月1日起,河北省率先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8月1日开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张水资源税票。 时至今日,改革试点已走过五年。

五年间,河北充分发挥税收政策调节作用,以绿色税收助力绿色发展,在抑制地下水超采、促进节约用水、助力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效果逐步显现,水资源紧缺状况初步缓解,节水惜水爱水成为社会共识。

改革过程中,河北省税务部门与住建、发改等部门通力合作,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水资源税改革模式,为全国水资源税改革蹚出了路子。

改革五年 地下水位逐步回升

“2021年1月~6月,公司取用地下水量为0,五年来累计减少地下水使用量1028万立方米。”这是曾经的用水大户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在水资源费改税后产生的变化。

水是生命之源。河北省水资源先天不足,人均水资源量307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7左右,地下水超采总量、超采面积均占全国的1/3,是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全国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节约用水刻不容缓。

自2016年7月1日起,河北省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改革。为引导用水企业调整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河北水资源税设计了“五高五低”差别税率。对于取用地表水的企业而言,缴纳的水资源“税”与“费”相比基本不变,而对于主要取用地下水的企业而言,“税”比“费”成倍增加。

“水资源税改革后,由于对超采区取用地下水加倍征税,促使许多企业由抽采地下水转为使用地表水。高耗水企业和特种行业税额标准调高,倒逼这些企业采取节水措施,减少水资源消耗,有效抑制了不合理用水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张占锦介绍,目前河北省共关停自备井5416眼,办理取水许可证4500余套,取用水许可证发证率提高到95%以上。

数据显示,水资源税改革五年来,河北省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3.5亿立方米,超采区深层、浅层地下水位分别平均上升1.19米和0.24米,超过三分之二的超采县实现地下水位回升。

科学施策 助力绿色发展

水资源税改革五年,助力河北经济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2020年,河北省用水总量从187.2亿立方米减少到182.7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由70.9立方米减少到51.6立方米,累计下降27.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2.5立方米减少到15.2立方米,累计下降32.4%,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到了实处。

水资源税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如何协调绿色环保、经济发展以及各方利益关系?科学合理制定税收政策至关重要。由河北省税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前期调研,科学部署谋划,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围绕基础管理、征收管理等制定15个配套专件,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试点过程中,河北省税务部门密切跟踪运行情况,深入基层督导调研,掌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税负变化,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门别类予以解决。经河北省税务部门建议,国家对于调整免税优惠政策、明确疏干排水定义等及时出台了补充规定;河北省政府对于跨区域取水地方收入明确了既得利益不变、兼顾两地收入的分配原则,确保了试点积极稳妥推进。

中国科学院农业水资源重点实验室主任沈彦俊认为,河北省水资源费改税极大地推动了工业和城市节水的发展,用水效率显著提升,在地下水超采治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为水资源科学管理提供了新的更有效的手段,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合力共治 管理服务双提升

有了科学的税收制度,如何建立规范的征管模式,既保证应征尽征,又方便纳税人缴税,是政策制定者必须解决的问题。

“在水资源税征管模式上,我们探索形成了一套联合管税模式,形成了治税合力。”张占锦说。

改革初期,河北省税务、水利、住建、发改等部门联合开展全面调查,摸清税源底数,确保税费转换无缝对接。税务和水利部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换、联合检查、协同监管等工作机制,研发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基础数据统一平台。 

同时,鼓励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计量设施,不断加大取用水的动态监控力度。截至2020年底,河北非农取水1万立方米以上用水户水量监控安装实现全覆盖。

针对税务、水利、纳税人之间用水量、税款缴纳等信息不同步,水量核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河北省税务局与河北省水利厅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积极探索联合办公模式,上线运行了河北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设置水利端、税务端、企业端、短信申报提醒等4项功能,实现水利部门水量核定信息、税务部门申报信息共享、企业核实确认取用水量信息和催报催缴企业税款的有机统一。同时,税务、水利、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实现水资源税申报全流程网上办理。

河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炳玉表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五年来,河北省各级政府部门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与水利部门密切联系,及时交换信息,开展协同监管,取得良好成效。接下来,河北省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大协同共治力度,与各相关部门一起,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真正实现节水优先、节约用水。


阅读次数:7305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