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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开展2024年计划、预算审查工作

3月7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国务院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2024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审查。会议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和《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将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交大会主席团。

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按照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的要求,依法认真开展计划、预算审查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国务院提出的2024年计划草案,符合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取向、具体措施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国务院提出的2024年预算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主要收支政策基本协调匹配,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726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5185.08亿元。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中央预算及相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要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勇于担当作为,坚定信心、真抓实干。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24年计划执行工作提出八条建议:一是抓好宏观政策统筹协调,二是发展新质生产力,三是扩大国内需求,四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五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六是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八是做好民生等领域重点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提出六条建议:一是着力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二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效能,四是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五是抓紧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六是严肃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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